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小区70号楼为7层到顶洋房,根据GB50016 -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对非高层住宅公共部位设置灭火器,未强制要求。出于防火安全考虑,团泊镇政府已要求物业公司配置灭火器。
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内消防通道经常堵塞,楼栋出入口电动车堵塞通道问题,现场已清理完毕,团泊镇政府已要求物业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发现堵塞通道问题及时劝阻清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