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同志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选择我院就医。针对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咨询了我院负责该项工作的科室。
1.根据北京疫情的变化发展,我院将核酸检测有效时间调整为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7天,但考虑到妊娠患者的特殊性,仍规定为14天。参考依据为天津官方媒体津云公开发布的“离汉来津人员须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同时能够提供抵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和6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中“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故我院认为7天的核酸检测有效时间是经过有关专家认真论证,具有科学依据的观点。
2.我院考虑到孕妇群体具有行动不便,分娩前跨地区大范围移动可能性小、不宜频繁出入医院检测核酸、分娩时间不确定等特点,故对该部分人群仍然保留核酸检测14天的有效时间。但孕妇家属并不具备这些特点,故应按7天处理。
3.我院医生在产科患者产检时已向其告知核酸检测有效时间的调整,但并未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可能存在告知不全面的情况。
4.核酸检测收费,我院一直按照医保规定办理,并无违规操作。
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和困扰深表歉意,也请您谅解疫情特殊时期出现的问题。我院目前已着手加大公众平台的利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告知宣教。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继续关注我院的工作。
此致。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