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9月11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第二十四条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根据上述规定,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后需要进行所谓任前公示公约,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有相关规定,可以按照议事规则中的规定执行。
上述情况我委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