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转办单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您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已处理过并将结果告知您,因被举报方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违法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关于反映下朱庄市场监管所相关事项,我单位已进行核实,执法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进行办理,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下朱庄市场监督管所,联系电话:29311281。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