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办法3年未落实
2021年,政府发布“《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博士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21〕3号)”文件内容,规定2021年10月1日以后,重点支持的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奖励资助。
在上述政策未落实的情况下,政府在2023年10月14日,发布《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上述政策自2023年初起,陆续有多人、多次咨询过有关问题,回复该政策还未明确实施细则,需要继续等,给出的时间期限从2023年、延迟至2024年、延迟至2025年,目前已是2026年,希望能推动该政策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