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单位与区消防支队现场核查,高村镇静莲雅苑小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为11-109号楼(别墅),二期为1-10号楼(高层、洋房),经查看原始设计图纸,高层与别墅之间有明显的分期线,设计图纸上高层与别墅之间有明显的“消防通道大门”标注,此处大铁门也为物业公司方便管理设置的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
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津政规〔2020〕2号)第三条第(四)项要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引》第二条第(三)项要求,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我单位已责令静莲雅苑物业单位落实以下管控措施,确保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打开:
1.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在火灾等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立即打开,保障消防车快速通行。
2.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随时关注铁门周边影响通行状况,发生紧急情况在拨打119的同时能够第一时间打开此门,并安排物业保安24小时巡逻,各门岗、工程值班人员、中控室监控人员、保安巡逻岗等各岗位人手一把钥匙,熟知应急处置流程,并配备消防斧,随时能够打开大铁门,确保消防车通行。
我单位也将定期对静莲雅苑此处大铁门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