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村村民大多在村集体企业工作,企业月工资额在300-400元之间,严重低于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个别企业在用工时间上违法(上24小时歇24小时)希望区劳动部门预予协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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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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