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静***   提问时间:2011-06-10
 标题:关于工资所得税的问题
内容:

我提的工资所得税的问题,县里已经回复,但有几点我不明白。第一,你说,国家工资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利华印刷包装厂他扣除了有关费用了吗?国家规定的基本三险一金他为工人上了吗?应该是扣除这部分的费用,达到二千元以后的金额才交所得税的。县长大人我说的对吗。第二,你说地税局已经将完税证明下达利华包装厂,为什么厂方不将完税证明主动向工人说明,而是工人自己向工厂索取呢?因为这毕竟是我自己的钱交的税,你应该主动给我出示证明,。第三,国家规定工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国家还规定为职工缴纳三险一金,最基本的费用。利华包装厂他做到了吗?国家规定应为工人发放冬天的取暖费,夏天的防暑费,他利华印刷厂做到了吗?县长大人呀,我提的这些问题若不能解决,我工作,生活不会愉快的!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6-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静***”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0年6月15日



尊敬的“静***”网友:
您好!所得税问题可直接咨询地税局,联系电话:28941325,“三险一金”问题已转县人力社保局调查处理,您可直接咨询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28942588。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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