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韩**   提问时间:2011-01-04
 标题:蔬菜大棚的赔偿标准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本市静海县的一位农民,因为我们这里是个小村,没有什么副业,祖祖辈辈就依靠种地为生,由于国家建设国道占用我们村将近一百亩的蔬菜大棚,很是心疼,但国家修道也是为民生着想,虽然不舍但是咱也不能违背国家的政策,故想咨询一下,国家和咱本市对占用农民蔬菜大棚有没有一个合理的赔偿标准和安置费用。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1-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韩**”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



尊敬的“韩**”网友:
您好!县交通局、独流镇政府已与您进行了沟通,解决了相关问题。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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