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0-10-25
 标题:关于农村占地盖住房的问题
内容:

您好领导,我是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某村的村民,我今年25岁了,并且与去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后一直随父母居住,目前尚无独立住房,已经和村委会争取过几次了,但村委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脱,请问我的条件应该符合标准了吧?怎么样才能给我批地,准予我该自己的房子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11-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9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唐官屯镇政府已责成小郝庄村委会按照县委《静党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对您申请住宅用地的请求进行了研究。具体相关事宜,可直接与唐官屯镇政府联系,联系电话:6836000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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