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0-10-24
 标题:咨询关于土地补偿费的问题
内容:

你好!我是静海镇一街的,是1997年上的中专,2001年毕的业,户口也由农业转为非农业,最近卖地要给村民分钱的事闹的沸沸扬扬,也有一些我这样的非农业找过村委会,村委会给的答复好像是没有我们的补偿款,但是我看了静海政发(2009)4号文件,应该有我们的补偿款,补偿款是跟农业的一样呀 ,还是按不同的比例分,如果分钱的时候没有我们的,我们该怎没办,请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11-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9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目前,由于原一街餐具厂50亩土地的出让金尚未到位,故暂不存在村民分钱的问题。2010年3月,静海镇政府依据市、县有关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指导意见,结合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研究制定了静海镇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指导意见,转非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参与村分钱。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的问题可直接与静海镇政府联系,联系电话:2894289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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