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渴***   提问时间:2013-05-01
 标题:关于农村非农业人口待遇问题
内容:

我是99年毕业的中专生,静海县唐官屯马辛庄人,因上学转非,目前无固定工作,户口在镇上挂着,两个孩子(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随我是非农业,像我这样的情况目前村里还有一些,他们让我代表问一下尊敬的县长,向我们这样的群体,在村里能否享受村民待遇,目前市里或者县里有无具体规定?之前我们咨询过村里,答案是否定的(村里两次因占地分钱都没我们的份儿),他们说是经过村民代表决定的,可我们这些人从数量上说是少数,说话在村里不占什么分量,我想请县长主持公道到底我们这群无土地无工作的人还能享受什么国家政策和待遇,难道我们成了被社会遗忘的群体?十八大后国家提出了“公平、同等”的概念,我们也希望国家和各级政府关注我们这群弱势群体,我们希望尽快得到回复,谢谢!如果您不能回复我们的问题,也希望您能指引我们什么部门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再次表示感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5-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渴***”网友:
您好!静海县一直严格执行市统一政策,若是户籍政策问题,您可咨询公安静海分局,电话:28941267-79242;若是村民集体组织成员问题,您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静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gk.tjjh.gov.cn)查阅《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意见》(静政发【2009】4号)文件。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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