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3-04-08
 标题:搬迁人员资格认定问题
内容:

我是大邱庄镇人,第一次统计楼时户口在原籍,后因结婚迁入他村,是不是按第一次统计的分楼。我们这样的有什么说法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4-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请直接咨询大邱庄示范镇还迁安置选房办公室,联系电话:6827626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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