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3-04-08
 标题:搬迁人员资格认定问题
内容:

我是外地农业户口,老公是本地非农业户口,于2006年嫁入本地,09年离婚,2010年复婚。户口因国家政策至今未迁入本地,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搬迁人员资格认定。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4-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请直接咨询大邱庄示范镇还迁安置选房办公室,联系电话:6827626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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