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3-01-02
 标题:残疾人咨询求助
内容:

患者为36岁单亲女性,患有患红斑狼疮将近十年,患病期间做过残疾鉴定,定为四级残疾,现在想做残疾鉴定升级,需要什么程序。现已享受低保几个月了。现因红斑狼疮引起并发症双侧股骨头坏死,面临瘫痪,丧失劳动能力,请问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请问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中,有没有全额医疗救助项目,如果有怎样申请。患者现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抚养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无力负担高额的治疗费用,请求爱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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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1-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处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9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按照市残联的相关规定,申请二次残疾鉴定需间隔半年以上,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县残联开具体检证明,并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目前尚无全额医疗救助政策,您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国家已为您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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