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徐*   提问时间:2026-08-24
 标题:关于小区装修建筑垃圾堆放问题
内容:

1、小区有七八处建筑垃圾堆放处(附件只能上传3个附件,已拍摄,无法上传),物业未设置专用、封闭、有警示标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2、没有对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投放、收集进行指导和管理,发现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没有劝阻、制止,并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3、 就物业对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导致业主被侵权,物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主管部门会怎么处理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9-10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9月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团泊镇政府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依规清理小区内存量建筑垃圾。同时,要求物业健全建筑垃圾投放、收集全流程管理,对建筑垃圾违规堆放行为及时开展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及时报送执法部门处置。下一步,团泊镇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对各类相关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压实物业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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