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6-07-09
 标题:要求公开新湖广场与中孚运通签约细节,以及合同文本
内容:

据静海镇相关领导回复,静海镇新湖广场已经于今年五月份,同中孚运通公司签订合约,由中孚运通帮助新湖广场进行盘活,招商,运营。

做为新湖广场业主,有知情权,现在业主一直要求公开合同文本内容。运营规划,运营规划。

而静海镇招商部门,与新湖广场也有责任公开签约信息,合同文本。以供广大业主监督,参考。让业主放心。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7-31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7月2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中孚运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中孚运通集团下属企业,2025年5月16日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经营资质。

中孚运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由新湖公司引进,双方签订协议,由中孚运通盘活新湖国际商贸城,本次招商合作属于两家独立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开展的市场化商业合作行为,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自行洽谈合作条款、自主签署委托招商运营协议,全程由企业双方自主磋商、自主履约。

静海镇政府作为属地基层政府,未参与双方商务谈判、未干预合同条款拟定、未作为签约主体介入本次商业合作。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事合同属于企业自有商业秘密,不属政府保管、留存的政务信息,静海镇无调取、查阅、留存企业双方商业合同文本的权限,亦无权对外公开签约细节、合同条款等企业涉密商业内容。

下一步,静海镇政府将进一步规范招商流程,从严审核入驻企业资质,坚持阳光公开运行。同时持续督促企业加快项目落地,推动实体经营有序开展,切实筑牢政府公信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静海镇政府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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