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26-07-09
 标题:请问小区业主是否有有权力在小区公共绿地区域,依照自己的喜好种植绿植,农作物等植物?
内容:

如下图所示,请问小区个别业主是否有权力在公共绿地区域种植农作物及绿植?如无权力请领导解答下该怎么办?我好学习下,谢谢!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7-29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7月20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团泊新城西区海熙府小区确有个别业主在公共绿地区域种植蔬菜的行为,依据《天津市绿化条例》,小区公共绿地归全体业主共有,即便未损毁原有绿化,私自占用绿地种植作物、改变绿地用途仍属违规行为;区城市管理委执法支队联合属地乡镇、社区、物业对违规种植的业主进行前期劝导管理,劝导当事人限期清理整改,告知法规要求,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后续区城市管理委执法支队将跟进督促物业加大小区绿地的管理力度,及时纠正私自在公共绿地种植的行为,对缺失绿化部分及时补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城市管理委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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