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黄**   提问时间:2026-07-06
 标题:向民警报警邻居养狗扰民问题,至今仍未反馈处理结果。
内容:

本人居住在静海区金海园小区,于5月29日向社区民警报警反应了邻居养狗扰民问题,民警承诺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但是已经过去1个多月,至今本人仍未接到处理结果反馈电话,在等待期间本人于6月4日主动拨打社区民警在社区公告牌展示的手机号,未打通。

目前,只要上楼路过邻居家门口,他家的狗应然大概率大声叫,对我仅2岁的女儿造成惊吓,希望民警积极作为,按法律法规处理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出具书面接警记录和处理结果。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7-23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7月1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金海园住户饲养的黑色泰迪犬已注册登记犬证。民警已对该养犬住户开展了入户走访工作,告知养犬管理人养犬应遵守天津市养犬相关管理规定,其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工作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针对您提出要求民警反馈和出具接处警材料一事,已有民警同您电话联系,您可到新区派出所开具接警记录单等相关接处警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静海分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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