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丁*   提问时间:2026-06-23
 标题:静海区团泊镇泊玺苑小区物业费与物业服务极不匹配
内容:

天津发改委的公告显示,根据现行《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价格分别为0.5元/平方米、0.7元/平方米、0.9元/平方米以及1.2元/平方米来看,一级物业1.2元/平,可以上下浮动20%,但泊玺苑小区的物业费达到了3.88/平,即便按最高上浮20%的幅度,也存在明显差距,物业公司未能提供收费备案文件,也未公示价格构成明细,涉嫌违规收费。

1、物业费收取价格明显超出天津市物业费收取定价标准。

2.小区里随意停放电动车、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无巡逻、不提醒。

3.小区内道路灯光坏了好多,物业不修理。

4.小区楼体外墙墙皮开裂脱落,物业不维修。

5.绿化草坪以及树木死亡荒废无人维护。

6.泊玺苑地下停车场逢雨必漏,常年积水,站在小区里能明显闻到臭味,进入楼道更是恶心难耐。物业不予解决,物业回复是:开发商没有交付给物业,物业没有权力管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7-1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7月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 依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待发文机构依职责界定小区属性,出具书面意见后,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2. 物业服务企业为方便业主回家,允许小区业主将车辆靠边停放,经团泊镇政府协调,物业公司已安排安保人员增加巡逻频次,改善乱停放问题。

3. 经团泊镇政府协调,物业公司已对园区内损坏路灯进行维修,目前已全部维修完毕。

4. 团泊镇政府已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产权属于开发建设单位的,由其自行安排修缮,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的,由物业公司依照流程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5. 小区物业已对杂草进行清理,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及时清理枯死绿植,补种草坪与树木,加强小区内绿化的管理维护工作。

6. 团泊镇政府已协调开发建设单位以及物业公司厘清各自职责,及时修复漏水渗水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团泊镇政府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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