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桔子水晶酒店以夜市名义将长期在春熙道与月伟路交口及其他地点的餐饮小吃摊贩有偿收纳到桔子水晶酒店停车场内进行摆买,并以桔子水晶官方账号和经理罗辑的账号进行大肆宣传。本人对此行为有几点质疑,请相关部门及桔子水晶酒店方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并提供相关依据作为说明或回复支撑,同时结合“三性”原则予以回复。
1.桔子水晶酒店组织的该夜市没有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职能部门下发 或授权的合法审批手续,那么依据什么组织并设立该夜市并进行经营?
2.该夜市对周边居民现影响很大,吵闹、油烟等问题严重,此地是否具备组织干夜市的条件?
3.该夜市对于消防、安全问题是如何规避风险的?是否报批应急局和消防部门?是否报备属地街道的安全部门?是否有关于消防等部门的批复?是否有应急预案及消防演练、消防设施?
4.现已临近中、高考,该夜市现聚集约40多家摊贩,每天晚上干的热火朝天,完全不顾忌周边居民的感受和实际情况,对于周边居住的临近中、高考的学生及家长们负责吗?
5.对于该夜市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方(桔子水晶酒店)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如何监管把控的?批复文件是否齐全?
6.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之相关规定,同时静海区委、政府及区环保局要求近年来对于静海区的大气PM2.5的数值监测、治理、管控是非常严格的。该夜市距静海一中大气监测设置点探头未超过监测规定距离范围,那么为什么可以允许其开设该夜市经营,这与历年来市、区政府和环保局的要求及标准是否相悖。例如:前几年新世纪夜市的取缔是以环保数值超标而被执行的,而该处夜市却允许经营是为什么?两地距离相距不足200米,那么依据是什么?是谁允许或批示的?
诉求:1.要求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桔子水晶酒店方对本人提出的几点质疑本着“三性”原则依法依规给予回复,并要求回复内容结合相应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一一对应,以便于本人若不予认可可进行行政复议。
2.要求依法依规取缔桔子水晶酒店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