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6-06-03
 标题:静海区桔子酒店违规设立夜市
内容:

2026年5月12日桔子水晶酒店以夜市名义将长期在春熙道与月伟路交口及其他地点的餐饮小吃摊贩有偿收纳到桔子水晶酒店停车场内进行摆买,并以桔子水晶官方账号和经理罗辑的账号进行大肆宣传。本人对此行为有几点质疑,请相关部门及桔子水晶酒店方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并提供相关依据作为说明或回复支撑,同时结合“三性”原则予以回复。

1.桔子水晶酒店组织的该夜市没有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职能部门下发 或授权的合法审批手续,那么依据什么组织并设立该夜市并进行经营?

2.该夜市对周边居民现影响很大,吵闹、油烟等问题严重,此地是否具备组织干夜市的条件?

3.该夜市对于消防、安全问题是如何规避风险的?是否报批应急局和消防部门?是否报备属地街道的安全部门?是否有关于消防等部门的批复?是否有应急预案及消防演练、消防设施?

4.现已临近中、高考,该夜市现聚集约40多家摊贩,每天晚上干的热火朝天,完全不顾忌周边居民的感受和实际情况,对于周边居住的临近中、高考的学生及家长们负责吗?

5.对于该夜市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方(桔子水晶酒店)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如何监管把控的?批复文件是否齐全?

6.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之相关规定,同时静海区委、政府及区环保局要求近年来对于静海区的大气PM2.5的数值监测、治理、管控是非常严格的。该夜市距静海一中大气监测设置点探头未超过监测规定距离范围,那么为什么可以允许其开设该夜市经营,这与历年来市、区政府和环保局的要求及标准是否相悖。例如:前几年新世纪夜市的取缔是以环保数值超标而被执行的,而该处夜市却允许经营是为什么?两地距离相距不足200米,那么依据是什么?是谁允许或批示的?

诉求:1.要求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桔子水晶酒店方对本人提出的几点质疑本着“三性”原则依法依规给予回复,并要求回复内容结合相应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一一对应,以便于本人若不予认可可进行行政复议。

2.要求依法依规取缔桔子水晶酒店夜市。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6-24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6月1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区发改委无夜市设立审批、夜市经营监管等相关职能。朝阳街道街道收到天津源动力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桔子水晶酒店)提交的《关于双子酒店停车场便民小吃疏导规范运营治理工作的报告》后,已向商务局提交《关于双子酒店停车场便民小吃疏导点规范运营管理的函》,区商务局对朝阳街道规范管理夜市进行了指导。

该夜市非《消防法》第十五条所指需办理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固定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朝阳街道已督促天津源动力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编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组织经营摊贩开展消防实操演练,在摊位周边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关于您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朝阳街道已督促天津源动力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宣教培训,围绕食材生熟分开储存、餐具清洗消杀、过期食材处置等内容授课,并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

关于您反映的扰民问题,桔子水晶酒店已规范各摊贩管控噪音问题,高考期间,未出现扰民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大气污染问题,大气污染是流动的、跨区域跨领域的复合型污染,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持续推进各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动我区空气质量改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发改委、消防支队、生态环境局、朝阳街道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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