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高**   提问时间:2026-05-24
 标题:团泊湖庭院小区道路维修资金滥用,居委会完全不作为,默许纵容物业蛮干瞎干
内容:

团泊湖庭院小区道路维修资金滥用,将整个的原雨水沟完全拆除,改用雨水管道,这已经严重超出了应急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居委会完全不作为,根本不管。小区申请的是道路维修,根据《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二)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三)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排水管道破裂漏水,小区采用的事雨水沟排雨水,就没有所谓的排水管道。现在物业把小区的雨水沟擅自拆除,然后更换成排水管道。这种施工,没有正规图纸,没有设计,瞎干蛮干,这质量怎么保证。还有管理办法明确破损维修,不是整体拆除,更不是改建,要是这么花钱,多少钱都不够。所谓的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就是委托物业在那乱花老百姓的钱?再说,这应急维修资金是物业的钱么?不是物业的钱,他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然后拿着资料来报销?这跟强买强卖有什么区别?这个居委会到底跟物业什么关系,纵容其蛮干瞎干,纵容他们没有监督,没有方案的情况下乱花钱,更何况严重超出使用范围滥用。

还有,路缘石也拆除的很多,请问,道路维修修补路面,为什么要换路缘石?原来的路缘石为什么不能用。这个钱是不是也要从维修基金里出。多少钱是个够?这就是所谓的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干的好事?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6-1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6月2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天汇燃气进入小区进行燃气改造需破坏路面,导致道路彻底损坏,经多部门共同协调,由燃气公司维修香湖院以及静湖院道路,由天津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应急维修资金维修对美湖院、依湖院、栖湖院、听湖院道路进行维修,招标单位为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为天津市利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完毕后,会在小区内依法依规张贴公示施工方案以及各项内容,届时业主可随时查看。

下一步,团泊镇政府将及时与监理单位沟通施工质量及进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障业主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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