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与清河村村委沟通,村委表示清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认定需符合2025年5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如需了解详细内容及办理流程,您可拨打村委会电话6852347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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