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邱**   提问时间:2026-03-30
 标题:集体土地上建房未经过合法的规划批准
内容:

在天津市静海区,有一个企业叫天津市鑫宝置业有限公司,从2016年至今,在静海区良王庄乡,胡家村建起了一个楼盘,叫富康家园,该企业在未经规划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起了富康家园的楼盘,并对外销售,合同上写的都是新民居房屋的性质,我想向您反映这个问题,集体土地上的建房是否也得需要经过相应的批准规划?如未经规划许可,就擅自建房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的话,请相应的部门调查处理,该事项一值向静海区良王庄乡反映多次无果,也像静海区反映多次无果,无奈之下,只能留言请市长给予一个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因为合同上写的是新民居房屋,我被欺骗买了一套房子,这种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应该相应的部门也处理一下?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4-2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4月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协调,您与施工方(抵债楼所有人)签订了代售协议,目前房屋还未出售,您提出的退款诉求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良王庄乡政府将持续为您协调解决,您也可以自行寻求中介销售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良王庄乡政府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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