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戴*   提问时间:2026-03-20
 标题:关于核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真实性的询问函
内容: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我司为LGAI Technological Center, S.A. ,为国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VCS)的独立审核机构。根据VCS要求,现正在对天津市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静海渗滤液厌氧沼气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静审投[2022]16号]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工作。

为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顺利推进,特向贵单位询问并核实以下与“静海渗滤液厌氧沼气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静审投[2022]16号]相关的信息: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团大线静陈公路口西北角120米处

授权的项目法人:天津市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述信息有助于我们验证项目审批的情况,恳请贵单位予以支持,感谢贵单位的配合!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3-25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静海渗滤液厌氧沼气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1月29日出具批复(文号为:津静审投[2022]16号),贵公司核实的项目建设地点、授权的项目法人信息属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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