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边新苑南苑10号楼楼下公共区域、小区电站(配电房/箱变)周边长期大量堆放生活垃圾、废旧杂物、易燃废品,未及时清理,已经投诉数次,均为解决,严重违反环境卫生与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及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请求立即整改、依法处置。
具体情况:1.楼下公共区域:单元门口、楼前空地、通道长期堆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家具杂物,无人清运,蚊蝇滋生、异味扰民,堵塞通行与消防通道。2.电站周边:小区电站(配电设施)周边违规堆放纸箱、塑料、木板等易燃破烂,堆积严重,电气设施周边违规堆放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触电、爆炸等安全事故。3.物业管理严重失职: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未履行日常清扫、巡查、劝阻、清运义务,未设置警示与清理措施,隐患长期存在,未采取有效治理,在投诉过程中推诿,并没有产生实际的治理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严禁在电气设施、配电区域周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强制执行,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产生、收集、处置单位应及时清运,防止污染与安全风险。
4.《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消防、环保法规行为应当制止、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与安全防范,对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置。
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高层公共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禁止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投诉请求:1. 立即清理:被投诉方于3日内全面清除10号楼楼下及电站周边所有垃圾、杂物、易燃废品,恢复通道畅通与场地整洁。2. 日常管控:建立常态化清扫、巡查、劝阻机制,杜绝回潮,保障消防与通行安全。3. 依法处置:对违规堆放责任人依法劝阻、警示;拒不改正的,报请消防、城管、住建部门立案处罚。4. 书面回复: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书面答复投诉人,并公示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