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6-02-13
 标题:2013年建成的商品房小区多年来确没有办法开发票
内容:

本小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建设嘉园小区,为商品房小区,2013年在天津市住建委进行的前期物业合同报备,且报备完成,但是前期物业报备完并未进驻小区,多年来小区的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取暖费均只是一张收据,一开始也没有在意这事情,毕竟缴纳税费主要是收费方,如今进驻本小区的物业公司叫天津市嘉合物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进驻小区,就在2025年有业主发现此物业不能开具发票,通过爱企查发现此物业公司经营范围只有物业服务没有热力生产方面却收取取暖费。

我的问题是

第一此物业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呢

第二此物业是否存在税务欠缴的问题

第三从2013年至今建设嘉园小区业主所有缴纳的物业费取暖费是否已经如期缴纳的税费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3-1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2月2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天津市嘉合物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通过与天津市嘉合物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联系及系统查询,该公司能够开具增值税数电发票,您可联系该企业取得相关发票。目前该企业能够正常申报纳税,无欠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独流镇政府、区税务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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