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快递驿站已于2025年9月15日取得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相关备案手续,按照《快递条例》等相关规定,快递驿站属于末端快递网点,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区市场监管局、街道综合执法等部门目前均无相关执法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也就是需要征求楼栋居民的意见,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快递驿站在开办前,应当出示相关告知书,经小区业主们签字确认后才能经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小区居委会已多次组织协商,但该快递驿站未能搬离。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关于您反映的楼道堆物问题,华康街道已联系相关负责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楼道内堆物及时清理,做好楼道卫生的清整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