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吴**   提问时间:2026-01-18
 标题:独生子女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方法
内容:

独生子女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方法?希望得到详细回复及办理指导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1-23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本人为本市农村地区农业户口人员;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人员需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卫健委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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