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6-01-04
 标题:咨询最新的采暖收费办法适用建设嘉园商品房小区吗?
内容:

城管委领导你好,2025年12月17号印发的《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方法》是否适用于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商品房建设嘉园小区,供热单位在业主提出签订供热协议的情况下是否有义务在遵守《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方法》下同意签订供热协议。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1-0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和用热户,应遵守本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城市管理委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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