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林**   提问时间:2025-12-18
 标题:雍景豪庭小区公摊及配建建设成本问题
内容:

1、请核实雍景豪庭小区建设时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和公摊面积测算报告,包括共有建筑面积的范围和分摊系数,业主单套房的公摊面积包括具体哪些公共配套建筑面积?

2、核实开发商天津百合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雍景豪庭小区项目的楼盘的成本监审报告和项目总成本核算明细,确认10套共有配套公建的成本是否纳入该项目总开发成本?请具体列出哪些共有配建成本纳入项目总开发成本?

3、核实开发商是否按照住宅可售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将10套配建的成本分摊到每一套的住宅的单价中?请具体列出哪些配建的建设成本纳入房价的分摊?

4、请核实雍景豪庭小区配建1、2、9、10产权归属,具体包括哪些楼?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5、请核实雍景豪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多大,具体包括哪些楼?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1-0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12月26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房屋测量专业性问题建议咨询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咨询电话:23146670。

2、该问题属于开发建设单位的市场经营行办和其内部管理范畴,由企业自主负责,区住房建设委无相应数据。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及义务的最高要求文件,请您关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房屋价款、配套设施和费用分摊等条款的约定。

4、未查询到配套2号楼的登记信息,已批复规划总平面图中亦未查询到名称为配套2号楼的单体建筑物。2020年1月,天津百合湾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雍景豪庭1-37号楼、配建1、配建3-配建10、地下车库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的规定,其中的物业管理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厕、警务室、居委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菜市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属于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应依据接管协议登记至静海区人民政府名下。

5、经核实,雍景豪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总计431.06平方米,均在该小区配建1号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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