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姜*   提问时间:2025-12-15
 标题:投诉中国燃气不按发改委价格标准调整价格
内容:

我母亲经营一家托老所,自2025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发改委公布了非采暖季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每立方米3.42元。自2025年11月1日起,2025—2026年采暖季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每立方米3.74元。然而中国燃气表目前显示单价一直是3.95,一直按高价气使用,从未有过退补差价通知,以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请监管部门严查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1-05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12月23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上述问题时,静海区2025—2026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还未出,燃气公司暂时按照去年燃气价格进行收费。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该情况,在我区2025—2026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确定后,督促燃气公司尽快按照要求退补差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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