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2025-12-09
 标题:关于团泊镇团泊湖东区紫乐澜庭小区建设集中供暖问题
内容:

我家原住在天津市和平区,原打算退休后居住在团泊湖这边空气好一些,谁能想到这里面每到冬季就头疼,团泊湖东区紫悦澜庭小区有2000多户居民,几年来冬季取暖都是每家自己安装燃气炉进行取暖,不但不方便,费用也很高,还有取暖效果不好,每年冬季都很苦恼。从国家习总书记到天津市委陈敏尔书记和市政府张工市长都在强调让百姓获得安全感、收获感和幸福感,国家几十年来的飞跃发展,各方面都不断的更新和进步,希望静海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多考虑一些百姓的所想和所盼,与时俱进,不要固定在原有的思想和定位上,就像给我回复的说当初合同就是不存在集中供暖事项,所以就不存在有什么规划问题。请问一下区委书记和区长,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为什么不能与时俱进,打破原有思路,为百姓多做一些事实和好事呢?难道几年前制定的事情,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就不能为百姓的幸福感而进行改变吗?难道与时俱进这句话是在做文章的吗?请区委书记和区长考虑。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12-2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12月15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时该区域市政配套没有集中供热热源及市政接口,故在项目设计中采用分户式供热设计,按照燃气壁挂炉供暖方式进行设计施工,且开发建设公司已在购房合同中明确交工标准。若有补建集中供热管网及相关设施意愿,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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