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天津市嘉合物业有限公司并非政府指派,而是由建设嘉园小区开发商自行配套供热设施后自行经营,2017年经煤改气后改为燃气供热后由现有公司供热。经咨询供热主管部门,该供热公司符合通过委托方式确定的供热服务提供方,符合供热服务承接的常规市场合作模式。
2.根据天津供热相关法规,供热服务的核心是保障正常供用热,目前暂无明确法律依据需要供热企业提供证明。
3.因为供热服务涉及集中供热管网等公共设施布局,需遵循供热专项规划,另涉及供热设施投资巨大专属经营性较强,业主暂不可自行选择供热企业。
后续我镇将加强对供热公司的供热质量进行监督考核,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