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何**   提问时间:2025-09-29
 标题:静海团泊湖是否可以钓鱼?钓鱼是否违法?
内容:

9月27日,在团泊湖钓鱼过程中遭到非执法人员的哄撵,抢钓鱼装备,还说水库被承包,情况是否属实?他们是否有执法权?为何他们能在水中开船?而且还有意向向我们收费,收烟情况。船上有网,有地笼,完事之后他们开船在湖里面下网。为何他们能下网我们不能钓鱼。请核查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10-24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10月1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静海区团泊湖(水库)为国有区管水库,土地、水面所有权和水面经营权划归区城投公司。2024年5月,区城投公司委托天津超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团泊水库秩序维护及团泊水库东侧非鸟类自然保护区范围生态捕捞经营项目。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该公司依据《物权法》保护团泊水库资产资源不受损害。钓鱼一般是不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垂钓行为也可被认定为“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严重的可能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盗窃、侵占刑事责任。

经调查,天津超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管理方式方法确实存在简单粗暴问题,个别管理人员甚至私自向钓鱼人员索要财物、香烟等。团泊鸟保委已会同区城投公司约谈超林水产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坚决遏制员工疑似敲诈勒索行为,发现钓鱼人员要以劝导教育制止方式为主,对情节严重或不服从管理的钓鱼人员,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调解处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鸟保委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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