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平舒雅苑已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具备为产权人办证的宏观条件。您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商品房预告登记,需携带以下要件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1、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2、购房缴款凭证;3、《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4、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也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需产权人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带两人身份证)。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已与项目开发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经协调,开发单位同意出具相关手续,配合您完成作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