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25-08-13
 标题:关于团西万达自在澜湾物业费超标及服务不匹配问题
内容:

致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是静海区团西万达自在澜湾小区业主,现就该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及服务问题提出投诉,具体如下:

1\收费依据存疑

小区物业按3.5元/平方米/月收取物业费,远超静海区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据查现行上限为2.8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未能提供贵委的收费备案文件,也未公示价格构成明细,涉嫌违规收费。

2\服务标准不匹配

3\业主知情权受损

物业拒绝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详细条款及费用审计报告,违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

诉求:

请贵委核查该小区物业费定价是否经过备案,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是否合规;

若属超标收费,要求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多收费用并调整至政府指导价范围内;

督促物业公示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细,整改服务质量问题。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10-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8月2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为前期物业。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备案。购房人在购买该小区房屋时已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了书面确认。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服务标准问题,华康街道已约谈物业经理,要求提升该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明确按照物业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房建设委、华康街道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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