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孙**   提问时间:2025-07-01
 标题:天津市民关于交通信号灯设置未予公示违规罚款的情况
内容:

本人举报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天津市静海区静台路5公里550米处至静台路2公里250米处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工作中存在严重程序违规问题,未依法履行公示告知义务,并据此进行处罚,导致包括本人在内的众多驾驶人遭受了不合理且具有显著争议的罚款。此行为已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特此提出严肃反映,恳请予以核查处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07-2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7月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位置为静海区静台路5公里550米处至静台路2公里250米,该路段有崇泰庄园、静台路与千米路交口、西贾口村与静台路交口等多个路口。近年来,该路段因通行车辆车速过快已发生多起恶性交通事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故增设区间测速。2024年12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在该路段新增区间限速设备公告,12月13日正式启用,对超速违法进行摄录。在此提示广大交通驾驶人驾驶时不要超速,通行时按照规定车速行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静海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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