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徐*   提问时间:2025-05-28
 标题:天津市静海区万达自在澜湾,二期 万达为卖车位不出租
内容:

天津市静海区万达自在澜湾开发商领导,为了卖车位不允许物业将车位出租给业主,导致没有资金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停在大马路上导致路边车辆增加,并且业主无法回家,地下产权面积在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业主后就应为全体业主所有,对于万达开发商领导为卖让业主无法回家的无耻行径表示痛斥,且天津无论哪个小区的车位对业主都应当有租赁权益,万达二期中间道路为铁板路出入极不便利,请问在道路四至没有办法通车如何通过交付验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06-0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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