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郑**   提问时间:2025-04-21
 标题:土地性质变更是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

周家院村楼西坑东有一块地,我们一直在上边种植菜等农作物,要求规划自然局查清2012年时此地块当时是什么地性,现在是什么地性,以什么理由通过什么部门,用的什么手续变更的地性。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05-13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4月2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地块为集体土地,在2012年时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我区于2019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与各乡镇政府共同对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复核确认。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的规则,由于该地块面积小于400㎡,且周边为已建成农村宅基地,故将该地块地类与相邻图斑地类合并调查为村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后至今,该地块地类未发生变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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