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严*   提问时间:2024-12-03
 标题:荣锦园规划时是否设定为商品房,设计用途为住宅吗?
内容:

尊敬的规划局同志:

我是荣锦园小区一期的业主,看我的购房合同上写的设计用途为住宅,房屋的性质为出让/商品房。那请问小区整体所有的业主专有房屋都和我家一样,设计用途均为住宅,房屋也都是商品房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12-0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房屋商品性质划分,荣锦园小区部分楼栋属开发商自持住房,现正办理销售许可证开放销售,其余房屋均为可售商品房,不存在安置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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