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4-11-13
 标题:咨询加装电梯后严重遮挡的规定
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静海区海馨园小区的居民,我们是5层楼高,我们本楼门的居民想加装电梯,经向电梯公司了解,邻居们商量,为了不影响公共道路的正常使用,想加装跨道的长连廊的电梯。

如果这样的话,电梯井道外缘至后楼一楼小院院墙的距离是5米多,至一楼窗户的距离是8米多。我看到新公布的广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规定,严重遮挡的距离为4米。不知道我们天津有没有类似的规定?这样的方案是不是可以能够加装?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11-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目前现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在满足消防安全、结构安全条件并保障各项功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您提供的是广州加装电梯的新规,朝阳街道还没有接到天津市关于加装电梯新的规定,因加装电梯涉及到另外一个楼栋居民的出行问题,朝阳街道已与您沟通,需在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后,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朝阳街道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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