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公安静海分局已与您电话沟通,说明相关情况,经核实,您反映位置为静海区朝阳街道明月道路段,按<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规定,该道路为城市主干路,设置停车位后道路过窄,不符合设置规范,同时,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位影响非机动车通行,故该路段不具备设置停车泊位的条件。
由于之前道路尚未交付不属于正式道路,不在公安静海分局监管范围内,故不对此路段进行监管,目前此道路已经交付使用,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合理的标示标线。
公安静海分局对所有交付路段处罚标准是一样的,不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如您发现违停行为可以进行举报,公安静海分局将第一时间派警处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