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997年上学在静海镇一街农业户口转的非农业户口,一街近期一些卖地拆迁款说是上学转成非农业户口的有一半的拆迁款,可是我们当中有一批父母一方是非农业的,说是得不到拆迁款,我在2022年反应拆迁款的问题,给我的回复是四议两公开中第四款规定的,没有我们的拆迁款,可是2021年给我的发的股权证中我们是有50%的股权的,发放给我们股权证应该也是四议两公开确定的吧,我想问一下我们手中的股权证有什么意义,上面标着我们有50%的股权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一街哪些方面可以享受到这50%的股权,股权证是不是和四议两公开中的第四款相互矛盾,既然有四议两公开中的第四款规定,为什么还发给我们股权证?请给予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10月15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静海镇政府已与您电话沟通,说明股权证相关问题。关于您反映的拆迁款问题,根据一街村全民公决结果制定的一街拆迁补偿款分配方案,并经拆迁款分配小组成员核实认定您不符合分配标准,不享受拆迁款分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静海镇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