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马*   提问时间:2024-08-19
 标题:静海区应急局建议找区消防支队申请相关材料
内容:

因紫乐澜轩小区物业消防隐患影响到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多次反映相关部门无果。故申请相关材料查阅。 2024.7.17.接静海区住建委消防科电话称:经查档,当时紫乐澜轩项目是由区消防支队审查,还没移交到静海区住建委。故请静海区消防支队提供纸质的天津市静海区金地长湖湾紫乐澜轩小区原始整体的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图、验收报告及相关的审批材料。又因依申请中没有消防支队选项,故本人选择了应急局。8月13日应急局还建议找消防支队。无奈从此途径申请静海区政府转请区消防支队提供相关材料。回复时请明确相关联系方式。谢谢!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9-0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8月27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已与您电话沟通,近期会将相关图纸以信息公开的方式予以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