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权**   提问时间:2024-08-16
 标题:团泊西区津铁境界开发商买房定金不退
内容:

四月底的时候去位于团泊西区的津铁境界售楼处看房子,当时他们说他们那是北师大的学区片,所以我就交了10000元的定金,结果交完定金我打教育局的咨询电话,他们跟我说未明确津铁境界属于北师大的学区,所以我就联系他们的售楼人员退定金,他们当时说可以退然后我就一直等着,从五月初开始一直等到现在定金任然没有退回来,联系他们他们就说一直在走流程,他们的处理就是一拖再拖,国企难道就可以这么欺负消费者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9-25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8月27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三十七条“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的事项,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建议您凭预订协议、认购书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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