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4-08-15
 标题:户口在村委会为什么不享受街道待遇
内容:

本人户口在大邱庄镇津海街村委会,户口在村里的人应该享受村里权益,为什么四个街道享受的政策不同,农业户口应该享受国家的政策,村委会为什么说没有就没有,是什么权利剥夺农业户口该享有的权益,我想问一下我的农业户口现在该享有的国家政策有那些。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9-04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8月23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大邱庄镇政府已与您电话沟通,说明相关情况,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市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17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

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内事务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实行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多数人的意见办理。这保证了村民对重大村务的决定权。因此会有不同村街的村民享受待遇政策不同的情况。?

经核实,您的户口的确在津海街,但已外嫁到其他乡镇(丈夫非津海街户籍),目前常住在静海镇。2010年1月1日津海街村民委员会公布执行了由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的《关于村民嫁出后取消本街待遇方案的征求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该《意见书》中依据静海县人民政府〖2009〗4号和大邱庄镇〖200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表决通过了“凡本街村民出嫁(丈夫非津海街户籍)户口虽未迁出本街,自2010年起不再享受本街村民待遇”的议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大邱庄镇政府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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