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地库未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无法引线装表问题,区住建委已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您建设单位表示由于资金问题暂不能安装,待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进行安装,区住建委也会持续关注安装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地上安装充电桩的车位被占用问题,经核实,部分业主在进入小区后因未安装充电桩的地上停车位停满,停放到安装充电桩的地上停车位,导致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地上车位被燃油车占据。团泊镇政府已督促物业加强车位管理,加强人员疏导车位停放,并做好停车宣传,劝导油车车主尽量将车停在未安装充电桩的地上停车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