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程**   提问时间:2024-05-29
 标题:关于处理烂尾楼的若干建议
内容:

领导好:

由于我购买的楼房已14年未交房,现已烂尾14年,现提出若干建议:

1、重新组织相关部门评估楼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如具备则尽快办理房产证。

2、如不具备交房条件且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接继续建设,请尽快招标拆除,因为涉及安全隐患。

3、长期烂尾的楼房请优先处理。

请领导参考定夺,谢谢。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数码客广场。合同约定2011年交房,至今开发商早已跑路,一直不给办房产证,也不具备居住条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6-1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6月6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为解决数码客广场长期未交房的历史遗留问题,原开发区管委会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态度,主动牵头,与区法院组成专案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推进数码客项目的进展。目前专案小组无法与天津阳光置业的法人张梦思取得联系,区法院已移交公安静海分局查找该人,待找到张梦思后将研讨数码客项目的解决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高新产业园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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