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2024-03-20
 标题:团泊东快递驿站管理问题投诉
内容: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

:办法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团泊镇政府附近市场三家驿站并未按照法规要求对快递进行管理,依然在未经电话确认的情况下,私自将快递放至驿站。打电话过去要求送上门,拒绝送快递上门。

由于很多小区入住率较低,小区没有驿站开设,因此所有快递都需要去团泊镇政府旁边的集贸市场去取。驿站晚上18:30就关门,我们下班较晚的工作者,根本取不到快递,给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希望团泊镇政府监督下眼皮底下的驿站管理,依法依规对驿站进行约束。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4-1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3月2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已经约谈团泊区域快递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快递服务标准。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将会持续关注该区域快递服务问题,满足群众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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